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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求助] 为索抚养费将父亲告上法庭 泗洪18岁女孩未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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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8 09:5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年满18岁,还能否向父母索要抚养费?近日,泗洪法院对一起成年在校大学生向父亲索要抚养费的纠纷案进行了审判,最终,法院驳回了大学生小花索要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小花是宿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一名在校大学生。小花5岁时,父母离婚,经泗洪法院调解,小花随父亲生活;小花8岁时,母亲提出变更抚养关系,经法院调解,小花随母亲生活,父亲每月支付220元生活费,教育费父母各承担一半;小花13岁时,母亲起诉父亲增加抚养费,经调解,父亲每月支付400元生活费;小花15岁时考入宿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向法院起诉父亲将抚养费提高至750元;今年6月,小花年满18岁,与父亲协商未果下,一怒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父亲每月支付800元抚养费……细算下来,13年间,小花与母亲共5次到法院提起诉讼。

    法庭上,小花说,自己已经大三了,但因还在求学没有能力独立生活。因为没有一个完整的家,自己不像其他同学那样每月都有充足的生活费,而且自己目前还没有工作,因此父亲有义务支付自己抚养费。

    小花父亲表示不同意支付抚养费,称自己已经尽了法定义务,将女儿抚养到18周岁,平日吃喝买衣服给零花钱从不吝啬。自己平日做点小生意,收入甚是有限,小花作为成年人,具备了独立生活能力,可以通过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等来完成学业。

    法院审理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学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因此,已满18周岁的成年人完全可以依靠自己的能力独立生活,即使其仍为一名在校大学生。

    本案中,小花已年满18周岁,作为在校大专生,身体、智力状况正常,完全具备劳动能力,不符合“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标准,小花父亲已无承担抚养费的法定义务。如果小花认为在今后的生活中仍需父亲帮助,应与父亲协商解决,也可通过勤工俭学等途径解决学费、生活费等费用。因此,对小花要求支付大学期间抚养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16-8-28 10: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学生可以自己做做兼职赚取生活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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