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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泗洪男子新婚之夜性侵伴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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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2 23: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泗洪社区 于 2015-8-12 23:04 编辑

新婚之夜本是大喜的日子,没想到喜宴结束后,新郎在送伴娘回家的路上,竟然对伴娘起了色心,在车内对伴娘实施了侵犯。近日,泗洪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新郎小李作出了判决,小李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今年4月15日,小李与妻子在泗洪老家举办了婚礼,婚礼上,小李的妻子找来朋友小静担当自己的伴娘,按照当地的风俗,晚上闹完洞房,朋友们才纷纷散去,因为伴娘家离的较远,小李便开车送伴娘回家。


就在小李送伴娘回家的路上,突然起了色心,将车停在路边,反锁车门,强行对伴娘实施了侵犯,伴娘在反抗的过程中,身上多处被抓伤,直到新娘不停的发信息来催小李回家,小李才把伴娘送了回去。小李刚到家不久,伴娘一家便找上门来,双方商量要私了此事,自认为是主动放弃犯罪的小李,却坚决不同意。次日凌晨,小李被警方抓获,他这才明白,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刑事犯罪属于公诉案件,可不是当事双方私了就能解决的,即便小李对受害人作出了经济赔偿,可能会获得对方的谅解,在起诉中可以作为量刑因素,用于减轻刑罚,但也一样难逃法律的制裁。


网友评价:


门德尔松:一看纹身 就知道不是什么好鸟
李洵:乖乖这个房子真霸气都能娶到媳妇!我家这个楼房都娶不到媳妇!
陈荣: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轻易的当伴娘
赵二丫:真给家乡人丢脸!
Y💋Y:这得多饥渴呀,才会在新婚之夜去选择伤害别人,难道饥渴到不能撑到家得地步吗
东方:好人不纹身,纹身不好人。记住,千真万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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